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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阶段性汇报的通知

发布者:宗先波发布时间:2024-10-24浏览次数:11

各院(部):

为深入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精神,进一步弘扬学校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我校于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2024年学风建设系列活动,并于4月份公示了优良学风建设立项项目。经过半年的实施与努力,各项目已稳步接近预期目标。为确保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能够按计划有序推进,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,提升项目实施的效率与质量,现就开展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阶段性汇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阶段性验收范围

本次阶段性验收覆盖所有立项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的项目(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二),所有项目均需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目标与任务进行阶段性汇报。

二、阶段性汇报申请条件

(一)建设成果政治方向正确,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。

(二)阶段性建设成果形式与原计划原则上相符。

(三)项目需按计划完成既定任务,且能清晰展示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。

(四)更新项目进展报告,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记录、阶段性成果展示、数据分析、学生反馈等。

(五)如实反映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,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或调整计划。

三、阶段性验收工作安排

(一)材料提交。各项目需在202411515:00前,将附件一《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申请书》项目汇报PPT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xb@www.efsunbebe.com,附件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管理办公室322房间。

(二)材料审核。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项目进展与阶段性成果的真实性。

(三)线下汇报。根据项目特点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统一组织,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进行现场评审。各项目组准备PPT进行现场陈述,限时6分钟。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背景、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项目阶段性成果、创新点、推广应用情况等。(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

(四)整改与调整。项目组需在规定时间内,根据验收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与调整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主动汇报。各项目组应主动与学校沟通项目进展,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。

(二)积极配合。在验收过程中,各项目组需积极配合专家评审小组的工作,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。

(三)诚实反馈。项目汇报及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反映项目情况,不得隐瞒问题或夸大成果。

(四)持续改进。根据验收反馈,及时调整项目计划,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入下一阶段。

联系人:宗先波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6981511

 

附件一:《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申请书》

附件二《关于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立项项目的公示》

 

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

20241024    


    附件一《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申请书》.docx

    附件二《关于2024年优良学风建设项目立项项目的公示》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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